四川省物价局关于对部分重要商品及服务实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实施意见

    在线阅读 下载PDF 导出详情
    摘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对部分重要商品及服务实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决定从2008年1月2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对部分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重要商品及服务实行临时价格干预。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作者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四川物价》 2008年2期
    出版日期 2008年02月12日(中国Betway体育网页登陆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