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国际会计师联合会(1998)将政府负债定义为政府由于获得某种经济利益而承担的,产生于过去某种事项并且在将来导致政府资源流失的现有责任。世界银行专家将政府债务作了直接和或有、显性和隐性的划分。从债务是否真正地形成政府的支出负担将政府负债分为“直接负债”和“或有负债”,每一类负债又从有无法律依据的角度分为“显性负债”和“隐性负债”。对于或有负债,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1997)将“或有”定义为一种事项的最终结果由未来其他事项的发生或不发生而决定的状况。
出版日期
2007年10月20日(中国Betway体育网页登陆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