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弱势群体是一个相对的概念,不仅要从其现有财产的多寡、地位的高低上来界定,还要看到弱势群体之中“弱’的含义特别表现为他们在发展机会上的劣势。保障弱势群体权利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关键,弱势群体的存在是社会和谐发展的重大隐患:弱势群体问题的凸显加大了社会整合的难度,弱势群体潜藏着巨大的风险隐患,是社会隐忧的“信号”。因此,必须建立健全对弱势群体的法律保障机制,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强化社会扶助机制。
出版日期
2007年04月14日(中国Betway体育网页登陆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