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不同子女共同生活一方是否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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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法官您好:我的越子和张某的孩子是同班同学。上个月一天两个孩子一同外出玩耍时,张某的孩子将我孩子的左眼打伤,现在已经花费了5万多元,而张某仅支付了部分医药费,在我找张某协商医药费时,张某称无力支付,并言明孩子不只是他一个人的,孩子虽然与其共同生活,但孩子的母亲也有责任,所以让我向其前妻索要医药费。请问我是否可以向张某的前妻索要医药费?
    作者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法庭内外》 2007年4期
    出版日期 2007年04月14日(中国Betway体育网页登陆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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