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摘要:近年来,我国文创产业的日益兴起,博物馆的文创品牌有着很大的发展空间。2015年,国务院发布了《博物馆条例》第三十四条归规定:“博物馆应当根据自身特点,条件,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社会教育和服务活动,参与社区文化建设和对外文化交流与合作。国家鼓励博物馆挖掘藏品内涵,与文化创意、旅游等产业相结合,开发衍生产品,增强博物馆发展能力。”基于此,本文章对“互联网+”背景下博物馆新文创建设路径进行探讨,以供相关从业人员参考。
出版日期
2021年03月09日(中国Betway体育网页登陆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