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03年十六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在条件具备的时候对不动产开征统一规范的物业税.四年来有关物业税的理论和实践研究不断深化。在土地所有制度短期内难以改变的情况下,我国还不能完全采用西方国家土地私有条件下的物业税征收方式,物业税改革应当采取渐进式的改革的思路:首先立足于规范房地产相关税费,保证地方政府的城市基本建设支出来源,再逐步建立房地产价格的税收调节机制,然后尽可能适当考虑收入分配调节作用。
出版日期
2007年02月12日(中国Betway体育网页登陆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