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自2004年广东省开展重大危险源普查登记工作以来,经过两年来的分批普查,已经初步建立了全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危险源数据库,包括4909家生产经营单位共八类(不包括煤矿)6839个重大危险源,其中贮罐区3749个、库区761个、生产场所429个和压力容器1480个,以上四类共6419个约占重大危险源总数的94%。在开展重大危险源普查登记过程中,发现重大危险源辨识标准中贮罐区(贮罐)、库区(库)、生产场所和压力容器四类重大危险源辨识标准不够清晰、辨识细则还有待完善等问题。笔者在总结长期协助广东省安监局从事重大危险潭普查登记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就重大危险源辨识标准和普查报表存在的问题,结合重大危险源普查登记的实际操作可行性,提出相应的意见及建议。
出版日期
2007年01月11日(中国Betway体育网页登陆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