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中国博客第一案”看实施互联网实名制的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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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备受关注的“中国博客第一案”日前在南京落槌。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杭州博客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向南京大学新闻传播学院副教授陈堂发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然而,本案中真正侵权者——“博客”用户“K007”始终没有露面,更未受到追究,于是互联网实名制又成为引人瞩目的焦点。
    作者 吴志鹏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通信业与经济市场》 2007年1期
    出版日期 2007年01月11日(中国Betway体育网页登陆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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