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质作为事物内在的规定性,具有一般性、抽象性、相对的稳定性及结构上的多层次性。法的本质作为法的内在规定性,具有深刻性、隐蔽性及多层次性。它是法与其他事物内在的区分尺度。它体现着统治阶级的意志,根本上决定于社会的物质条件,是主体自由的规范性保障。社会物质生活条件是法的更深层次的本质,统治阶级的意志是法的初级本质,而法成其为法的内在规定性则是法的特殊本质。界定经济法的本质要明确其路径与前提,并有效厘清学术界目前对这一问题的种种误解。“国家干预经济之法”即为经济法的本质。
出版日期
2006年06月16日(中国Betway体育网页登陆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