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交通警察行政强制是国家行政强制的组成部分之一,但一些具体的交通警察行政强制在立法或执行上均存在不少疑难问题有待明确或完善。“盘查”应属于警察行政中的行政强制之一,交通警察行使盘查权,必须是正在履行职责且必须有合理的理由;封交通事故当事人不接受强制检测或拖延检测体内酒精(包括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麻醉药品)含量的,法律可规定其承担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相关法律法规应对约束进行具体规范;基于保护相对人合法权益和防止交通警察乱扣车辆,应设置必要的听证制度;《道路交通安全法》应设立专门条款赋予交通警察抢救交通事故伤者与财产的现场紧急处置权;“记分扣证”的举措使交通警察轨行罚的“执行难”问题迎刃而解。同时笔者建议借《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即将出台之机,加强调研,以促追我国的交通警察行政强制法律制度日臻完善。
出版日期
2006年02月12日(中国Betway体育网页登陆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