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士康诉讼”凸显中国法治“亚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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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富士康起诉《第一财经日报》记者的事件(以下简称“富士康诉讼”曾一度成为国内外媒体高度关注的焦点.因不满媒体报道劳工“超时工作”问题,富士康科技集团旗下子公司鸿富锦精密工业(深圳)有限公司以名誉侵权纠纷为由,向《第一财经日报》的记者和编委提出高达3000万元的索赔,并要求相关法院查封、冻结两人的个人财产.两位当事记者的房产、汽车、存款很快就被法院冻结.这是中国大陆迄今为止向媒体记者索赔金额最大的名誉侵权案,也是首例没有起诉媒体法人直接起诉记者并冻结记者私人财产的案件.然而,因种种原因,富士康公司又向法院提出撤消对《第一财经日报》两名记者个人财产的冻结申请;同时将诉讼标的由之前的3000万元降为1元,并把《第一财经日报》报社同时列为被诉对象.9月3日,富士康公司与《第一财经日报》社联合发表声明,富士康公司决定撤消对《第一财经日报》的诉讼,双方互致歉意.富士康公司如此戏剧性的举动实在给人视法律为儿戏的感觉.近年来,起诉媒体和记者的案件不少,但如此高调、如此诡异、如此滑稽、如此轰动的却十分罕见.
    作者 刘武俊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民主与科学》 2006年5期
    出版日期 2006年05月15日(中国Betway体育网页登陆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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