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莫轻看保险单

    在线阅读 下载PDF 导出详情
    摘要 赵某向某财产保险公司为自己的奥迪牌轿车投保了车辆保险,保险金额34万元。因为是新车,投保单上没有填写牌照号码,保险公司在保险单正本“特别约定”一栏中盖上了一方红色长方形图章,注明“领取牌照三日内通知保险公司,过期不负保险责任”。但赵某从交警部门领取牌照后却一直没有通知保险公司。
    作者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驾驶人心理》 2006年7期
    出版日期 2006年07月17日(中国Betway体育网页登陆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 相关文献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