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钝斋文选》与《南山集》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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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明末清初的方孝标《钝斋文选》,为理清康熙时代最大文字微《南山集》案的重要文献。清廷以《钝斋文选》中的《滇黔纪闻》为方孝标所定三项罪行,按之《钝斋文选》皆不能成立。康熙皇帝却将错就错铸成《南山集》案。雍正明知此案“中有隐情”,在矫枉时故意留条尾巴。既维护了康熙的权威,又显示了自己的恩泽。人们从中也能窥测到某些历史的奥秘。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安徽史学》 2006年2期
    出版日期 2006年02月12日(中国Betway体育网页登陆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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