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即将对我国生效,这对我国打击腐败犯罪、遏制腐败行为的发生将产生积极的作用。但是,由于中外刑罚制度存在差异以及各国在国际刑事司法协助方面存在的困难和分歧,使得我国在打击腐败犯罪的过程中出现死刑适用不平等的结果,这反而又成为了刺激腐败犯罪嫌疑人外逃的一种动力。这一现象的出现将对我国打击腐败犯罪产生消极作用,同时也会对我国法治建设带来负面影响。从现实的角度出发,为了追求法律对公民的平等适用,解决这一问题的方法就只能是:要么在中外双边引渡条约签订过程中,请求对方放弃坚持死刑犯不引渡原则;要么我国废除对腐败等经济犯罪适用死刑。
出版日期
2005年06月16日(中国Betway体育网页登陆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