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土地承包法的颁发与实施是为了赋予农户安全稳定的农地产权,以加快农地市场流转,促进农地有效、可持续利用.但由于农村土地政策在实施上长期过度依赖于农村集体,因而出现偏差.以农地承包经营权证发放为初始形式的农地登记制度的引入,提高了国家对农民合法土地权利的保护力度.农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或发证在使农民获得完整的合法土地产权、增强农民对土地权益的了解与信心、对抗农村集体干预、降低土地交易成本等方面创造了有利于农地市场流转的条件.江苏南通的统计数据表明,在农地承包经营权发证率较高的地区,农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越发达,农户对农地产权稳定性信心越高,农地交易费用越低.中国有必要按照规范土地登记制度要求,继续农地登记制度建设,以彻底实现农村土地制度改革.
出版日期
2005年05月15日(中国Betway体育网页登陆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