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土地一级开发模式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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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摘要伴随着中国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改革开放以后,我国的房地产行业得到了政府从政策到资金全方位支持,取得飞速发展。我国自1996年开始第一批土地整理开始,大致可以将土地一级开发工作划分为萌芽期、发展期、规范期三个阶段,即第一阶段萌芽期(1996年至2000年),该时期率先在上海、杭州等地出现的第一批土地整理活动,开发商主要通过划拨、协议出让等方式获取土地。第二阶段发展期(2000年至2003年),该时期下由于政府的“831大限”导致开发商拿地的门槛和难度越来越高。一些开发商迫于市场的竞争压力,开始成立专门的业务公司负责土地一级开发工作。第三阶段规范期(2003年至今),自北京市创新性的在2002年底出台《北京市土地一级开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土储机构需要以市场招投标方式确定土地一级开发实施主体开始,土地一级开发市场逐步趋于规范。
    出处 《防护工程》 2017年32期
    出版日期 2017年12月22日(中国Betway体育网页登陆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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