毁经之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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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明神宗万历年间(公元1573—1620年),有位叫龙得孚的官员,曾出f壬四明郡(宁波府)的副长官——郡丞,掌管此郡的文书、治安,以辅佐郡守。他为人清廉耿直,且好善奉佛。当时,普陀山有两位住持,一个法名大智,此师戒律精严,梵行高远,所以道俗皆来皈依,颇受众人敬仰。另一位法号真表,彼师虽为一寺之住持,担荷丛林命脉、如来家业,却性情悍扈,破戒损道。
    作者 可潜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广东佛教》 2002年6期
    出版日期 2002年06月16日(中国Betway体育网页登陆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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