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唐代乐部实质上是按雅乐形式组织起来的新俗乐,包括两个类型:宫悬、鼓吹、挽歌属传统类型;十部伎、二部伎、太常四部乐属燕乐类型。後者是在胡乐入华的历史条件下产生的。追溯唐代乐部的来源,可以重建汉唐之间雅乐流动的过程。这一过程表明:乐部是礼乐制度的特殊形态。只有按一定组织结合起来的乐工、乐器,才能传承制度化、仪式性的音乐。这种音乐构成了中国传统音乐的核心。因此,中国传统音乐的传承,其主线是以乐部为条件的传承。
出版日期
2004年12月22日(中国Betway体育网页登陆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