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刑法中“强迫”类型犯罪的填补

    在线阅读 下载PDF 导出详情
    摘要 摘要当前,我国刑法针对“强迫”性质行为的犯罪已经做出了诸多规定,如强迫卖淫罪,强迫交易罪,强迫劳动罪以及侵犯公民人身法益的非法拘禁罪等。现行刑法关于“强迫”性质的犯罪均明确了具体的行为界限,这也就意味着没有对单纯的“强迫”行为做出基础性的规定,如甲强迫乙为其唱首歌,亦或甲强迫乙送他去车站。本文将通过现行刑法的有关规定对上述行为进行分析,明确“强迫”类型犯罪的可填补性。
    作者 包郑超
    出处 《知识-力量》 2018年9期
    出版日期 2018年09月19日(中国Betway体育网页登陆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 相关文献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