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CEPA看内地电影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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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CEPA之后合拍片的发展可以分作两个阶段。2003年年初因为《英雄》的影响,以及《无间道》在香港的疯狂卖座,出现了一批好片。当时的市场非常活跃,《英雄》引起音像市场的竞争,一部电影版权都能卖到1000多万。在2003年年终之前签约的影片都能得到500——800万。就算院线方面没有分成,音像方面都会有很大的收入。尽管其中有一段时间受非典影响,很少有人出来看电影,但光碟还卖得不错。可是非典之后我听说所有用高价买的音像版权没有一个赚钱的,所以他们没有资金投入下一轮。而在电影院里分账是假象。除了涉及盗版跟院线制度,税金也高。现在电影院票房只能回收电影成本的30%左右。而且还要负责拷贝和宣传费用。假如有一部电影票房1000万元(这已经是非常好的情况了),投资人从中回收300万。除去印制150个拷贝的费用大约100万元,稍微请明星做宣传就要几十万元,还不算灯箱等费用,算下来这部电影投资人只能回收100万,而这点钱现在连请一个二线明星都请不到。这个生意怎么做?另外,音像方面今年可能只能卖出去年1/10的价钱。所以CEPA后在内地能获得收益的合拍片根本就没有。
    作者 文隽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电影艺术》 2004年6期
    出版日期 2004年06月16日(中国Betway体育网页登陆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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