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摘要】十三年来,wro争端解决机构受理了数量空前的争端,其频率远高于GATr和国际法院。审理的案件中,起诉方在绝大多数的案件里都胜诉了。裁决结果总体来说执行率较高,但也存在拖延和拒不执行的情况。美国、欧盟在起诉和被诉方面次数分列第一和第二,发展中国家中,印度和巴西起诉也比较积极,被诉案件也较多。现有案件覆盖了绝大多数wro协定,次数较多的案件类型依次是1994年关贸总协定案件、反倾销案件、补贴和反补贴案件、知识产权案件、保障措施案件、农产品协定案件、服务贸易总协定案件、sPs协定案件、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案件。综合而言,w1争端解决机制的运作是成功和富有成效的,我国可以考虑更加积极地运用该机制。
出版日期
2008年06月04日(中国Betway体育网页登陆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