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行政法上相对人的抵抗权是一种公法上的“自力救济”,表现为行政相对人对政府行政不服从,抵制行政行为,拒绝接受权利或履行义务,直至采取对抗措施的权利。但是在我国,行政法上相对人的抵抗权并未得到应有的重视,宪法和大部分行政规范并未规定行政相对人的抵抗权,行政相对人难以运用抵抗权监督政府行政,纠正违法行政。笔者在本文中从行政法上相对人抵抗权的理论依据、行政法上相对人抵抗权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我国行政法上相对人抵抗权存在的问题和对策、目前行政法上相对人抵抗权的正确行使等方面进行探讨、分析,对建立完善我国的行政相对人抵抗权制度,提出观点。
出版日期
2010年09月02日(中国Betway体育网页登陆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