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诚是一种位格性的德性,与三个方面的人格性存有相关.基督宗教伦理中诚的对象是上帝.作为世界的使在者,上帝自身的诚为人的诚提供了本体论根由及命令.对上帝的诚内在地要求着对他人的诚,并且,上帝作为一种超验的监督,保证了对他人之诚的目的性.儒家伦理之诚与基督宗教不乏相似,但在儒家,由于诚的对象"天"没有人格,诚的对象实际上是人自己,在诚之中人只对自己的良心负责.另一方面,诚被儒家当作达到修齐治平的手段.加上没有来自超验之维的监督,这两个方面极易使人欺谎不诚而又心安理得,"问心无愧".
出版日期
2003年04月14日(中国Betway体育网页登陆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