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违规受罚会损失什么?——以紫鑫药业为例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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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法律的制定与执行对于推动经济增长具有重要意义,以往文献发现中国资本市场的行政处罚是有用的,并不是'纸老虎'。然而有关公司违规的行政处罚力度是否充分,市场惩戒机制能否有效、充分地治理公司违规行为,以往文献还很少讨论。本文借助紫鑫药业违规受罚的案例,分析违规立案及处罚前后市场治理机制与行政治理机制的有效性和充分性。研究显示:(1)紫鑫药业违规立案公告窗口[-10,10]内,公司股票出现-42.19%的累计超额回报,其他利益相关方(包括借贷契约方、供应商、产品市场、审计师和分析师)均对违规立案公告表现出强烈的负反应。但市场惩戒机制持续时间较短,导致公司违规成本不稳定、治理效率较低。(2)处罚公告窗口[-10,10]内,公司股票出现21.02%的累计超额回报,说明行政处罚低于市场预期。与美国资本市场违规处罚额度(Karpoffetal.,2008)相比,中国行政处罚不充分,处罚力度过小。(3)违规后公司的整改措施能够强化行政处罚的治理效果。本文的研究对提升中国法律制定及执行的充分性具有一定的启示。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中国会计评论》 2018年2期
    出版日期 2018年02月12日(中国Betway体育网页登陆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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