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年来,触法未成年人恶性犯罪案件层出不穷,在这些案件中,行为人手法凶残,严重违悖伦理道德,引起了人民群众的恐慌与不安。由于我国刑事责任能力的认定采用的是以年龄进行划分的单一标准,当行为人未达最低刑事责任年龄时,不负刑事责任,不受刑罚处罚,后续多由家长带回进行管教却成效甚微。相关数据表明,这部分未成年人的再犯率极高,不仅给被害人及其家属造成了二次伤害,还给社会带来了诸多安全隐患。对行为人本身而言,因未达刑事责任年龄而规避法律惩罚,实际上并非一种'保护',而是对他们的包庇和纵容。在对我国未成年人的司法处遇进行全面探索的基础之上,拟从现有制度出发,以收容教养为视角,寻求解决这一矛盾的方法,以实现对触法未成年人更好的矫正和预防。
出版日期
2019年02月12日(中国Betway体育网页登陆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