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公共财政框架下财政监督机制的建立与健全,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保驾护航的稳定作用.目前由于对财政监督的认识偏差及财政监督机制本身的缺陷,已严重影响财政监督的法制化、规范化与制度化及其效能发挥.为适应公共财政的需要,必须建构与财政改革进程相适应的财政监督机制:转变监督方式,确立"法治型"与调控式财政监督模式,建立检测、预警、分析、保障、规范的财政监督机制,完善财政免疫系统与监督检查制度,规范监督行为,提高财政监督的社会影响力.
出版日期
2003年04月14日(中国Betway体育网页登陆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