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一起行政诉讼案诉件判决书引发的法律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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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2001年9月,立遗嘱人陈某到公证处申办遗嘱公证,并提供了律师代书的遗嘱、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单位出具的未婚及无子女证明、《房屋所有权证》,填写了《遗嘱公证申请表》。公证处受理了该项公证申请后,按照《遗嘱公证细则》的规定指派两名公证员一起对陈某的财产状况和家庭成员等相关情况进行了解和询问,制作了谈话笔录,并对公证员询问立遗嘱人陈某的工作现场实况进行了拍照。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中国司法》 2004年10期
    出版日期 2004年10月20日(中国Betway体育网页登陆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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