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问题的提出随着主观主义在刑法领域的式微,共犯从属性的重心也从实行从属性和共犯独立性的对立,逐渐转变为要素从属性的内部争论。质言之,虽然共犯构成未遂犯、既遂犯以正犯着手实行犯罪为必要已获得普遍认同,但正犯的实行行为需要具备何种要素或者说达到何种程度,却尚存争议。共犯的要素从属性不仅事关共犯处罚根据、共犯本质等基础理论,而且直接影响共犯以及间接正犯的成立范围,并牵涉到刑法的处罚漏洞及其弥补,故重要性不可小觑。然而目前,我国学界和实务对共犯要素从属性的定位尚存诸多问题。首先,很多
出版日期
2016年01月11日(中国Betway体育网页登陆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