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纂组织史要体现三个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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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一九八六年五月,中共中央党史资料征集委员会、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央档案馆联合发出征编《中国共产党组织史资料》的通知,两年来,省、地、县三级有关部门在中央“广征核准、精编”的方针具体指导下,经过了一个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的过程,借鉴先进单位的宝贵经验,使我们得到一些启示,逐步认识到,编纂地方党的组织史资料,尤其是县一级组织史资料,应该认真贯彻中央的六字方针,并注意体现三个特点:其一是真实性;其二是资料性;其三是地方性。一、真实性是组织史资料的灵魂真实性是党史资料的灵魂,当然也是组织史资料的灵魂。应该贯穿于组织史资料的征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山西档案》 1988年3期
    出版日期 1988年03月13日(中国Betway体育网页登陆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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