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SDPR-2014-0460013鲁价费函[2014]51号省教育厅:你厅《关于申请调整山东艺术学院和山东工艺美术学院特色专业学费标准的函》(鲁教财字[2014]3号)收悉。现函复如下:一、我省独立设置的艺术院校特色专业学费标准详见附件。二、收费单位应及时到物价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变更登记手续,使用省财政厅印制的山东省非税收入票据,通过'山东省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系统'征收,全额缴入财政,实行'收支两条线'管
出版日期
2014年12月22日(中国Betway体育网页登陆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