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根据是否可以被公司管理当局避免,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有了可避与不可避之分。那么影响企业可避而不避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的因素是什么?本文以1998—2000年首次被出具的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为研究样本,试图从审计关系主体的三方视角进行系统研究。研究发现:投资者对可避意见不会产生负向反应,部分解释了公司为何可避而不避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公司为了达到配股的及格线、公司上一年度出现亏损、公司当年有配股预案等情况,均与可避性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的出具显著相关。另外,研究未发现事务所的特征与出具可避性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之问有显著关系。
出版日期
2003年02月12日(中国Betway体育网页登陆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