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诚实信用原则通过对当事人与法官提出诚信要求,并赋予法官自由裁量权妥当处理疑难案件,使司法功能得以最大化发挥。诉讼法与实体法分离之初,诉讼竞技观与工具论盛行,遮蔽了诉讼领域诚信的重要性,诚信原则立法二元分离,在裁判视域中仅重视对实体法律关系的诚信裁量。随着民事诉讼立法中诚信原则的确立,需要重新解读裁判视域中诚信原则的适用。法院应遵循统一诚信裁判观,既对各法律关系主体的行为进行诚信裁量与失信制裁,又应运用自由裁量权弥补法律"漏洞",并且应诚信行使裁判权。
出版日期
2014年02月12日(中国Betway体育网页登陆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