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马克思真正从法学到哲学的'转向'可分为两个阶段,学生时期的'柏林大学法哲学建构'和1843年《黑格尔法哲学批判》的完成。波恩大学时期的马克思专攻法律,柏林大学时期的马克思学习法律,阅读并讨论哲学,曾试图以康德、费希特的法哲学为指导构建属于自己的全新的法哲学体系,或可称之为'柏林大学法哲学建构'。通过这次转向,马克思哲学中'批判''扬弃'的品格以及马克思作为思想家追求真理的科学精神、'独立之思想'得到了第一次真正意义上的提升和锤炼,完成了初步的'思想跨越',从此开启了马克思哲学理论探索的新篇章。
出版日期
2019年02月12日(中国Betway体育网页登陆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