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独立后,为了保护正在建立过程中的民族工业,印度对商品进口实行严格限制.除利用高关税设立关税壁垒外,印度还实行种种非关税壁垒的措施,对进口商品实行数量限制就是其中重要的一种.但在世界贸易组织成立后,作为世界贸易组织成员国,印度的做法必然遭到其它国家抵制.1997年美国等西方国家先后与印度就数量限制进行磋商,世界贸易组织也应美国请求成立专家组审理美国与印度之间的数量争端案.最后,印度愿意与美国磋商达成一致意见.本案说明,作为发展中国家的中国在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既可以享受某些应有的权利,但同时也要承担相应的义务.
出版日期
2004年02月12日(中国Betway体育网页登陆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