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罗马法是现代民事法律的起源,它的发展经历了漫长的历史过程。现代意义上的民事权利在罗马法中并不是一开始就形成的,其萌芽也并未贯穿罗马法律史的始终。在古典时代,公民的私人权利开始萌芽,并逐渐脱离家父权的支配,直接成为城邦法律上的权利和城邦生活的一部分。在罗马晚期,家父权在法律上的残余开始向封建特权演变。这种演变在后古典时代通过家父权自身的变质进行,而在早期拜占庭时期则脱离了传统的家父权范畴,形成了违背旧的罗马法原则的封建特权和以这种特权的存在为特征的封建家庭关系。
出版日期
2018年05月15日(中国Betway体育网页登陆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