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是一种法定强制责任保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交强险大大促进了受害人权益的保护。保险人和被保险人的交强险合同订立的目的是为了保障受害人(即“第三人”)及时得到经济赔付和医疗救治。“第三人”不是合同双方的当事人,对“第三人”的范围界定,明确哪些人可以得到赔偿,从而发现关于交强险的设立目的能否得到根本实现。因此,明确界定“第三人”的范围是具有重要意义的。
出版日期
2017年03月13日(中国Betway体育网页登陆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