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服役条例》的决定

    在线阅读 下载PDF 导出详情
    摘要 <正> 为了进一步完善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服役制度,加强军队的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建设,决定对《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服役条例》作如下修改:一、第二条修改为:“现役士兵按兵役性质分为义务兵役制士兵和志愿兵役制士兵。义务兵役制士兵称义务兵,志愿兵役制士兵称士官,并依照本条例授予相应军衔。”二、第六条修改为:“义务兵服现役的期限,从兵役机关批准之日起计算。”
    作者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新法规月刊》 1999年9期
    出版日期 1999年09月19日(中国Betway体育网页登陆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