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江泽民总书记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明确提出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治国方略。可以说,这一基本治国方略的确立,在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发展史上是一个里程碑式的重大决策,具有划时代的意义。就人民法院而言,要贯彻好十五大精神,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发挥应有的作用,首要的一条,就是要坚决做到在党的领导下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审判权。那么,在具体实践中,怎样处理好接受党的领导和依法独立审判的关系?怎样才能使党的领导作用发挥得更好更充分?怎样才能更有效地保证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审判权?本文拟就此谈几点粗浅认识。一、坚持党的领导和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其出发点、根本
出版日期
2001年01月11日(中国Betway体育网页登陆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