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几个会计科目的不当使用及弊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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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近来年,在审计或财务工作中,我们屡次发现一些建筑施工企业的财务部门(包括基层和上级独立核算单位),将常用的预收、应收、应付贴款科目,按照一种自我理解,自我定义的摸式,脱离规范混淆使用。分布面之大,造成资产、负债虚增量之高,令人关注。笔者意欲通过对比和分析,澄清利弊,促进同题的解决。-、正误处理方式的差异对比1.非规范处理方式的主要特征当核算主体为施工承包方时,无论相应的建设发包方拔入预付或各期结算款项时(含货币资金,转账及实物抵拨款等形式),统统记入“预收账款”的贷方:平的无论甲方是否以当期验工计价款抵减预付款,“预收账款”的借方皆无发生额,工程结束时,才一笔转入相应的“应收账款”科目内。当校
    作者 王时铭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审计理论与实践》 2000年9期
    出版日期 2000年09月19日(中国Betway体育网页登陆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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