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948年4月21日中国签订关税与贸易总协定(GAN)临时性适用议定书,成为GATT缔约国之一。1950年3月6日台湾当局照会联合国秘书长,决定退出GAN。1982年11月中国获得GATT的观察员身份,从而能够出席缔约方的年度会议。1984年4月中国获得GAN特别观察员的地位,从而能够出席GATT代表理事会的会议。1984年11月6日GATT理事会决定,中国可以参加GATT所有组织的会议。1986年7月11日中国正式照会GATT秘书长,要求恢复GATh成员国席位。1987年3月4日GATT理事会设立了关于中国缔约方地位的中国工作组。1994年4月15日在摩洛哥马拉喀什会
出版日期
2000年01月11日(中国Betway体育网页登陆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