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兼营业务应全年统算“进项税额转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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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正> 最近,我们在进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年审时,发现个别兼营免税项目或非应税项目的企业,在核算全年应纳增值税时,对免税项目或非应税项目所转出的进项税额小于全年统算应转出的进项税额。该类企业只就每月的免税销售额或非应税营业额中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作了转出,但未对全年的应转出进项税额进行
    作者 杨金亮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税务纵横》 1998年8期
    出版日期 1998年08月18日(中国Betway体育网页登陆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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