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知识产权人的"同意"是启动知识产权权利穷竭的决定因素。欧盟法中的知识产权权利穷竭原则以权利人之"同意"为核心而构建。美国法注重对可控性的考察,存在"共同控制"原则与"独立商誉"原则、"实质性差异"原则之间的克减;英国法中的默示同意推定法则隐含着国际性权利穷竭的走向。在对"同意"的认定上,欧盟法注重对权利人主观自由状态的考察。为了维护其区域性权利穷竭原则,欧盟法对"默示同意"持一种保守态度。欧盟的货物自由流动需求对"同意"的举证责任之分配产生影响。
出版日期
2004年01月11日(中国Betway体育网页登陆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