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闻证据规则初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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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正> 英美法系素有所谓“传闻非证据”(Hearsayisnoevidence)的说法,即是说根据传闻所形成的证据材料在通常情况下不会被法庭采纳。主要是因为提供传闻证言的证人本身对案件事实并无太多直接的了解,仅仅是对他人所讲述事实的不完全的、非真正意义上的重复。因此,拒绝传闻证据在诉讼中的使用,要求证人必须出庭就其直接感知的案件事实的真实性作证,不仅是现代诉讼中直接、
    作者 郭小冬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民事程序法研究》 2006年1期
    出版日期 2006年01月11日(中国Betway体育网页登陆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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