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江西省首次明确驻村干部必须"召回"的负面清单。清单包括七种情况:驻村时间不能保证,工作不能与原单位脱钩;能力素质不高、不能胜任工作;作风不实,履职不力,群众不认可;无正当理由不在岗且不改正;违法违纪受到处理;当地乡镇党委认为不适宜继续担任;其他应当"召回"情形。驻村干部因本人主观原因导致被"召回"的,视问题严重程度作出通报、诫勉、组织调整、纪律处分等相关处理;是后备干部的,取消其后备干部资格,3年内不得提拔使用。
出版日期
2018年10月20日(中国Betway体育网页登陆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