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清代科场的考官,区别于负责各项考务管理的场官,是指负责命题阅卷、分别去取、核定名次的正副主考官和同考官。各省乡试主考官是由皇帝选派,要具备一定的衔名和品级,同考官必须是科甲出身,即担任考官有资格条件的限制。为了确保主考官的学识水平是称职的,清政府在沿袭明制使用京官的同时,又采取"考差"手段选出"人品端方、学问醇正"的人来担任。这种与历代不同的乡试主考官选派方式,从运行机制上维护了科举考试顺利进行,充分显示了清廷对考官的重视程度。
出版日期
2017年02月12日(中国Betway体育网页登陆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