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医事仲裁充分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其程序便捷、灵活,有专家裁断的优点。我国医事仲裁制度地构建存在一些困境,如医患纠纷尚未纳入可仲裁的范围,医事仲裁尚未被普遍接受,医事仲裁与医疗损害鉴定的协调适用,仲裁模式和仲裁员地选用,医事仲裁经费等。为此借鉴国内外医事仲裁实践经验,用列举的方式界定医事仲裁的范围,从签订仲裁协议的方式、仲裁模式和仲裁员的选择、仲裁机构的设立、仲裁庭的组成、成立独立的医疗鉴定小组、仲裁裁决一裁终局、加强与保险公司的合作等几个方面进行分析,旨在进一步完善医事仲裁制度的建构,以实现和现有医疗纠纷解决方式的互补和协调。
出版日期
2018年02月12日(中国Betway体育网页登陆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