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P2P网络借贷自2007年从国外引进,在国内得到迅猛发展。它是个人通过网络第三方平台的撮合向他人提供小额贷款的直接信贷模式。我国的P2P网络借贷存在借贷利率过高、违约救济难的民事法律风险和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刑事法律风险,存在监管立法缺失。我国需要采取以下对策:完善P2P网络借贷的监管立法;确定P2P网贷平台的法律地位和经营范围;设定P2P网络借贷的监管主体和职责;建立完善统一的信息征信管理机制,以及成立P2P网络借贷行业自律组织等,加强对P2P网络借贷的法律监管,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
出版日期
2018年04月14日(中国Betway体育网页登陆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