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积极调动、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既是大势所趋,也是实现"小投入"、"高产出"社会效能的重要举措。目前,我国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存在着参与的自觉性普遍性不强、教育沟通渠道不畅通、保障制度不健全,组织化程度偏低等问题。同时,在充分肯定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必要性和现实性时,必须注意到其存在的风险。通过加强教育、完善制度、创新形式等,尽早建构和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治安的防控体系。
出版日期
2017年05月15日(中国Betway体育网页登陆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