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必然要求摒弃侦查中心主义、卷宗中心主义,重塑侦、捕、诉、审关系,对侦查监督工作提出了新要求。以侦查监督工作为视角,着重从不适应审判中心原则的问题进行分析,如审前羁押率居高不下,监督职能发挥不充分,审查逮捕亲历性,司法性不强,与审判机关衔接不畅等。从确立诉前主导地位,严把证据关,增强侦查监督工作亲历性,司法性等方面实现与审判为中心原则的契合,进而实现侦查监督工作的转型。
出版日期
2016年03月13日(中国Betway体育网页登陆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