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新型城镇化需具备统一而规范的制度体系,鼓励多元化主体的有效参与,甚为关切权利保障与公平正义,需要治理现代化予以支撑。新型城镇化背景下的治理现代化需要具备私法理性为标志的法治化、城乡平等的社会自治、理性设计与先行先试等基本特质。为此,在新型城镇化语境下实现治理现代化必须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制度,促进法治现代化;不断提升多元主体治理能力,促使权力配置现代化;还需加强城乡理性文化的培育,加快治理文化现代化。
出版日期
2015年04月14日(中国Betway体育网页登陆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